****线官亭至清水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****-1变更公告
(招标编号: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公告(公示)发布时间:****年**月**日
*、公告内容:
1、澄清内容如下:
(1)评标办法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下”中第(*)项中不平衡报价确定原则修改为“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(***章房建工程以章节总价视为*个工程子目单价,并以此为基础调整不平衡报价)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***%或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 **%,视为不平衡报价”第(2)目修改为“(2)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,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(固定**子目除外)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***%、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基准值的**%”。
(2)删除第*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**.1.5项第(2)目中“***-4信息化系统” 第(5)目“*** 施工标准化”相关内容。
(3)删除投标文件(报价文件)格式中“*、调价函格式”。
2、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已作对应调整,以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。请各投标人知晓,并随时注意查看《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发出的澄清通知。
*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:*************
* 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****** | 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**** |
地 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**大街**-6号 | 地 址:西宁市城西区**大街***货**楼****室 |
联系人:*** | 联系人:*** |
电 话:****-******* | 电 话:****-******* |
电子信箱: | 电子信箱: |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******
****年**月**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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